李彼德的博客 - 老老外和夫人的跨文化随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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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08日,03:15

同性恋 - 作者:老婆

人生随笔 — 作者 李彼德 2007年10月08日,03:15

看了李少平先生的文章‘非常情侣’后(见http://lishaoping.blshe.com/post/2752/101712))

Canal Parade photo 10534

阿姆斯特丹一年一度同性恋游船。

Canal Parade photo 10532

女人都很漂亮

 Canal Parade photo 10558

男人都很不在乎。

一个朋友自从嫁到荷兰来就住在一个小村子里,因为阿姆斯特丹有专门给外国人开设的免费荷兰文补习班(由阿市政府补贴的)她每周到阿姆斯特丹上课。几天后她打电话给我很恐怖的说他们班里有个很奇怪的美国男人,每次上课都搔首弄姿,故作女性姿态的修指甲。我的朋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,于是盯着他看直到那个美国人说,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?我是HOMO。 朋友说她当时吓死了。
过了一段时间,朋友又打电话来,说那个美国人好几天没来上课,今天来了但是鼻子肿了,眼睛也紫了。他跟老师说,他的荷兰男朋友打他。尽管如此,他也不想离开他的男朋友回美国。朋友说真是不可理解。
同性恋在这里是合理合法,被保护,受尊重(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有同样看法啦),荷兰大概是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国家,由此也允许同性恋领养孩子。我想以后,像爸爸,妈妈这样最基本的男女概念可能都会令孩子迷惑不已。好在在荷兰,孩子可以对父母直呼其名,不用称呼‘爸爸’‘妈妈’。
等到自己也有了同性恋的朋友才发现,其实像在阿姆斯特丹那样的一对儿是很少见的(大打出手)。很多同性恋都是很有地位,很有教养的人,他们对人和善,善解人意,他们也向异性恋的夫妻一样会吃醋,会有感情问题,会有红杏出墙,会有沾花惹草。他们也很珍惜对方,因为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能找到一个能处得来的朋友也不容易。我个人认为同性恋的关系总是比异性恋的来的松散,没有那么多的束缚,他们有更多的相互的理解,也给对方留更多的空间。只是现在在荷兰,很多同性恋都是为赶时髦成为同性恋的,还有的甚至结了婚,有了孩子后,又说自己是同性恋,离婚去经历另一种生活。对此,我很不以为然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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